《圣鹿之死》(The Killing Of A Sacred Deer):自负的人类,从来真心信奉的不是神明,不是粽教,而是权
高中修读伦理及粽教科,《圣经》可谓是个血流成河的故事。除了一般的平民百姓会杀生奉献,上帝也曾要求子民杀死自己的长子作供奉,祂发怒时更会一举株灭整个民族。「以牙还牙、以眼还眼」 (an eye for an eye, a tooth for a tooth) 这句,也是出自旧约的经文里。
上帝种种麻木不仁的手段,我们(或基督徒)从不过问,但当做出此类行径的是身边的人类,我们却强烈谴责?这似乎是《圣鹿之死》想要批判的疑问。电影中,我们看到人类的狂妄自大。Colin Farrell 饰演的外科医生,或多或少是职业使然吧,有种精英主义的高傲,以及以为能够操纵生命的自以为是:手术失败,他不会承认过错,反而归咎麻醉师;
他对子女的要求严格;Nicole Kidman 饰演的妻子和他zuo爱时,也以一种供奉似的姿势躺卧床上,俨如祭品。
圣经中,挑战上帝权威的人,定必招致恶果。
电影亦然,当恶果来袭,自负的人类随即变得懦弱,苟且偷生。妻子和儿女知道医生要把他们其中一人杀掉,儿子选择奉承,变得听教听话,一把剪掉医生一直叫他剪的头发,更扬言将来要跟他一样当心脏外科医生;
妻子则利用美色,先替医生的同事手淫以获取情报,然后与医生赤裸上床(第一场床戏脱剩内衣,这一场脱光了),后来知道真正操控生杀大权的是 Barry Keoghan 饰演的少年 Martin,便吻他的脚以示归顺;
女儿比较工于心计,向医生施展苦肉计,同时跟病人儿子串谋,吃两家茶礼。
假如 Martin 比喻上帝,要给狂妄无知的人类一趟痛入心扉的血债血偿,并说「这是我唯一想到的正义」,为什么在电影中他的形象,却是如此深藏不露,满手鲜血?圣经中的上帝,也同样干过不少残酷冷血的事,但为什么我们却认为这的而且确是「唯一的正义」?
电影到了最后,彷彿应验了圣经的故事,长子惨被赐死,像作为献给上帝的贡品,但一切似乎并非得到解脱,反而继续一片愁云惨雾。面对操控生杀大权的当权者,如上帝,我们不会挑战、不会批判,祷告是舔脚似的谄媚,洗礼是色诱似的献身。
自负的人类,从来真心信奉的不是神明,不是粽教,而是权;自负的表壳,藏不住一颗懦弱的苟且之心。